课程建设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12  浏览次数:1925

    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中的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一个标志。为加强课程建设尤其是精品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课程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相关课程及相应的教学环节构成的课程体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条件。因此,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对原有学科体系的课程进行改革,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标准化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建立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举措。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

    各系(部)根据专业发展的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师资建设的规模和当前的师资力量,确定重点课程和一般课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课程建设。重点课程建设要求按照精品课程的要求进行建设。

三、课程建设的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申请

    各系(部)根据本年度课程建设计划,提交填写课程建设申报表。

(二)审批

    教务科研处根据全院课程安排的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的原则,进行项目的初审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报院主管领导批准立项。

(三)组织实施

     各课题组必须严格按照项目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任务。各系(部)必须经常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为两年。

(四)验收评价

    教务科研处每年组织一次中期检查,待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根据课程评价等级标准进行验收。课程评价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凡验收获“优秀”或“合格”的课程,学院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课程建设小组成员年度考核、晋升职称、职务的重要依据。凡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应针对薄弱环节继续进行建设与完善。项目延长期限最长为一年,学院不再拨给经费。

四、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内容建设

    要按照本课程在所属专业课程系列中所起的作用,紧紧围绕本课程所承担的能力培养目标的要求,选择组合适当的教学内容。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实用性。教学内容应及时更新,要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和适用性。

(二)教学文件建设

    以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为原则,以体现本课程的作用为要求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并定期加以必要的修改。按照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程,精心设计实践性教学环节,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具体内容、要求等,并规定考核方式和标准。

(三)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课程建设,要逐步形成一支职责明确、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四)教材建设

    教材是教学的主要工具之一,选用教材应体现高职的特点,符合课程大纲的要求。对教材的内容可作必要的增删或编写补充讲义。鼓励教师自编能体现本专业特色的教材,并在使用中不断修改完善,达到较高水平。教材建设还包括教学指导书、习题集、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多媒体课件等。

(五)教学手段和教学过程建设

    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对提高教学效果是非常重要的。积极采用各种形式的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有效的教学方法,注意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能力。

(六)实验、实训建设

    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高职教育的重点。要充分重视课程的实验实训内容,保证学生的技能能得到应有的训练。

五、课程建设经费

    学院每年拨专项经费用于课程建设。款项根据批准立项的课程性质进行分配。经费使用依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