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10-12  浏览次数:2404

        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文件精神,更加深入地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好一批在师资、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手段等各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精品课程,使我院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更好地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评估实施办法。

一、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和一流教学效果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我院要以开展精品课程建设为抓手,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和教学管理水平。结合现有的办学条件和特色,我院要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力争经过3~5年的建设,建立以专业主干课程为主的院级精品课程30~40门,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建成3~6门市级、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以精品课程建设促进学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为我院学生提供全面优质、高水平的课程教学平台。列入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必须要有2门及以上的课程达到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二、建设要求

1、制订科学的建设规划。各系部要在课程建设全面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办学定位与专业特色,合理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工作,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提高学院整体教学水平。

2、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或专业带头人主讲,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鼓励学院新进的硕士研究生参加精品课程建设。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要能及时引入最新技术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课件、授课录像、习题、实验实训指导、考试题库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5、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践项目。要注意教学内容与专业技能认证要求相融合,鼓励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考证活动。

三、精品课程申报条件与评审程序

  1. 申报课程必须是学院各专业开设的课程。
  2. 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科研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的职称。
  3. 申报课程应具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应至少有3名(包括课程负责人)及以上主讲教师。
  4. 课程负责人于每年4月份填写《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进行申报,各系部审核后交教务处。
  5. 教务处进行审核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报学院领导批准。

 

四、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实行项目责任制。精品课程建设负责人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包括成立课程建设小组、制定建设规划、实施建设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各系部负责督促、监控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并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院及教务处负责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评估工作。 

五、精品课程建设评估 

1、精品课程建设期限为两年,凡立项建设的课程到期必须参加评估验收,评估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等。评估为合格的课程确认其为院级精品课程。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限期进行整改,并申请参加下一批次评估;对于精品课程建设不负责任或组织不力者,取消建设项目立项。

2、评估工作原则

(1)系部组织自评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查验收相结合。

(2)目标、条件、过程评估相结合,以目标评估为主。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

3、评估程序

(1)课程组自评。凡被评估的精品课程,应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如实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提供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将自评结果和自评报告报教务处。

(2)专家组评估。学院教务处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课程自评报告和结果进行初审,并采取质疑、听课、抽样、座谈、检查教学文件、教学条件和课程是否上网等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对评估体系中各项指标进行考核,逐项评分,评定出该课程的总分数与等级,写出评估报告,提交学院审定。

(3)学院根据课程组自评和专家小组评估结果,进行审议,并审定评估课程的等级。

4、精品课程的评估按照《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的标准进行。

六、建设经费及奖励

1.对已批准立项的院级精品课程,给予1.5~3万元的建设资助经费;批准为市级精品课程的给予4~6万元的建设资助经费;批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给予6~10万元的建设资助经费;各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纳入学院年度预算。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包括精品课程的教师培训、参加学术会议、购置图书资料和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等费用;CAI课件开发、大纲编写、教材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等劳务费(控制在30%以内)。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2.验收合格获院级精品课程称号的,给予1000元奖励;获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给予3000元奖励;获国家级精品课程称号的,给予10000元奖励。

3.对于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各系部要在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各系部精品课程建设的工作业绩将作为对系部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07-3-20